关于“潮公易网(产权)【2017】38号”的补充公告
 
接委托方潮州信捷报关行有限公司通知,我中心于2017年12月22日在发布的“潮公易网(产权)【2017】38号”的交易文件和竞价须知中,关于“潮州市新洋路金龙华花园A幢6号铺面及二层2号房产公开招租”的承租要求作出如下补充:
(1)承租方需坐店经商,合法经营,拒接经营易燃易爆物品、商品加工、餐饮娱乐、汽车及摩托车维修等。
(2)承租方必须在二楼腾退出17.6平方,给出租方做为档案室,并代为保管。
(3)物业于2018年4月9日交付使用。
 
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17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