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消竞得人林阳和李锦群竞得资格公告
 
我中心于2018年04月08日至09日期间,通过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系统对“潮州市房管局26处公房铺面出租”(潮公易网(产权)〔2018〕05号)进行网上公开竞价。
竞得人林阳竞得标的太平路256-258号铺面出租(标的编号为CZCQ2018FS038),并于2018年4月16日在我中心领取《成交确认书》;竞得人李锦群竞得标的太平路337号铺面出租(标的编号为CZCQ2018FS042),并于2018年4月12日在我中心领取《成交确认书》。
根据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《关于收回网上竞租公房标的的函》(潮房函【2018】90号),二位竞得人至今仍未与房管局签订公房租赁合同,现已逾期构成违约。
根据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(潮公易网(产权)〔2018〕05号)的规定:竞价成交后,竞得人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,竞得人必须于成交确认后 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《租赁合同》及《消防安全责任书》,逾期则视为违约,须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。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,视为违约,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,上缴财政部门。标的由出租方收回,另作处理。
我中心根据产权交易规则,现对上述二位竞得人的违约责任作出如下处理:
竞得人林阳和李锦群已违约,林阳已缴纳的保证金人民币(大写)陆万柒仟贰佰元整¥67200.00元);李锦群已缴纳的保证金人民币(大写)壹万伍仟陆佰元整¥15600.00元)上缴财政部门,同时取消竞得人林阳和李锦群的竞得资格。
特此公告
 
 
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18611